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培养与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1-11浏览次数:0


为切实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高职院校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这一根本任务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中“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和我院自身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型”教师教师的培养

(一)明确“双师型”教师教师培养目标,制定年度“双师型”教师教师培养计划,逐步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

(二)有计划地安排专业教师参与校内实训教学设施和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提升教师实践能力。

(三)鼓励教师参加本专业非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或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鼓励教师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技能等级证、执业资格证、专业资格证、专业技能考评员等相关证书的考试和认定。

(四)积极开展教师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选派教师到教育部高职师资培训基地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或省教育厅组织的”双师型”教师培训,或其它行业内认可的培训;组织开展教师技能培训,取得相关技能等级证书,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

(五)加强学院和企业、行业间的人员和技术交流,实现校企之间岗位互聘,通过安排教师到专业对口的企业或校企合作工作站挂职锻炼、顶岗实践、技术服务、合作研发等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实践和科技开发活动,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

(六)深入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研究,根据职业岗位对专门人才的要求不断地进行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构建适应专门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使教师把对学生职业综合能力的培养始终渗透到专业技能知识的传授过程中。

(七)支持和鼓励专业教师将主持或主要参与的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成果,应用于企业的生产之中,并使之产生社会效益。

(八)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对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专业实践、应用及科研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增加从企业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比重。

二、认定条件

(一)2022年(含)之前,按以下条件认定: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2.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

(二)2022年之后,按以下条件认定:

3.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所从事专业的高校教师(实验人员)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承认的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

2)具有本行业特许的职业资格、专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

3)具有本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或具有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技能大赛裁判员资格。

4)聘期内参加专业实践(包括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在企业的生产岗位工作、参与企业的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在企业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等)累计达到6个月,或具有在企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累计6个月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5)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累计不少于360学时(或在企业培训学习不少于240学时)教师专业技能、“双师型”教师、骨干教师等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并通过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6)积极开展技术服务工作,近三年主持1项或主要参与(前三名)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事业单位使用;或本人研究成果获得专利或获技术转让。

7)近三年主持1项校内实训实习中心建设工作,使用效果好。

8)参加国家级技能比赛获得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市级一等奖;或者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技能比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小组,全面负责“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认定程序

(一)“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一般每年5 月和 11 月进行。

(二)申请人填写《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所在教学院部初审后,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四)经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小组评审,提出初步意见,报学院研究确认。

五、“双师型”教师待遇

(一)教师利用假期在外参加“双师型”资格培训期间,可享受

校内教师(教职工)在假期工作相同待遇。

(二)双师型教师的课时费应略高于其他教师。

(三)各教学院部要优先安排双师型教师参与科研项目开发、

教材编写等工作。

(四)学院在职称评审及聘任、专业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以及评优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所在院部

 

职务/职称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承担的

主要课程

 

教师系列技术职称

 

其他系列技术职称

 

职业资格证

或技能等级证

 

申报条件

及依据材料

 

 

 

符合认定条件第      条。

 

 

 

院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小组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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